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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内 容 |
| 信托名称 |
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2期集合资金信托 |
| 信托受托人 |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信托委托人 |
合法投资者 |
| 信托投资顾问 |
深圳市赤子之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信托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 证券托管人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信托类型 |
开放式契约型 |
| 信托监管单位 |
中国银监会备案 |
| 信托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指定用于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公开挂牌交易的所有投资产、银行间投资品种(如银行间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发行的基金当前和未来可以投资的所有投资品种。 |
| 最低认购额 |
100万人民币或以上 |
| 信托封闭期 |
从首次认购之日起一年 |
| 信托年费率结构 |
认购费:认购信托资金1%(首次)、
管理费率(含银行托管费):信托单位净值的1.5%(每年) |
| 收益分配 |
扣除上述费用后,投资者收取基金净利润的80%,投资顾问只支取净利润的20% |
| 信托赎回费 |
免赎回费 |
| 服务客户 |
适合投资本信托计划的客户:
1、风险回避型的客户;
2、追求长期资本增值的客户。
不适合投资本信托计划的客户:
1、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客户;
2、不愿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寻求固定收益回报的客户;
3、过分看重指数动向,只关注量价配合的短线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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